为进一步保障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近年来幼儿园办园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南部县人民政府拟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县发改、财政、教育部门综合考虑南部实际、幼儿园分类等级及财政补助方式和比例,并充分参照市内周边县(市、区)的情况,拟订《南部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县教育和体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一般程序开展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2016〕313号)、《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南府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识别、分析及评价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现对《调整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一)调整范围及对象 南部县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二)拟调价方案 1. 省级示范幼儿园:340元/生·月。 2. 县城小学附属幼儿园:260元/生·月。 3. 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 200元/生·月。 4. 县内新建、新办独立幼儿园可参照同类附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公示对象为受《调整方案》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主要事项 1. 《调整方案》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 《调整方案》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源或风险点; 3. 《调整方案》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 对《调整方案》所持态度; 5. 对《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三、联系方式 1. 稳评主体: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通讯地址: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蜀北大道146号) 联系人: 谯女士 电 话: 0817-5772829 传 真:0817-5772829 邮 箱:787942094@qq.com 2. 稳评实施机构:四川锐思邦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25号1-2楼(高坪区法院对面) 联系人: 齐先生 电 话:13983136528 传 真:0817-2261313 邮 箱:173339830@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稳评主体和实施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南部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川锐思邦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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